在我国每一个车子都会面临它的报废期限,虽然说小轿车已经按照60万公里的行驶来确定报废了,不过在出现的重大情况的时候还是需要报废的,那么报废要提交哪些手续?下面,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,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机动车辆报废需要哪些手续
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机动车登记的,应当填写申请表,车辆行驶证,并提交身份证,车辆登记证书,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。报废的校车、大型客、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。
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和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,申请注销登记。
《机动登记规定》:
第二十七条: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,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,应当填写申请表。报废的校车、大型客、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。
第三十条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,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。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,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和行驶证。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,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。报废的校车、大型客、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。
第三十一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作废:
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;
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,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的;
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的;
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,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。